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1-3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国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恒集团”)《公司章程》《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
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33,357,654 股(含本数,下同),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其中,广西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拟出资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中恒集团拟出
资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金投”)
拟出资不少于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
中恒集团控股股东为广投集团,广西金投为中恒集团控股股
东广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国海证券为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投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恒集团与广投集团、广西金投共同认购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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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非公开发行股份,属于共同投资行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恒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
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委员焦明先生、梁建
生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加表决的委
员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焦明先生、梁建生先生、
林益飞先生、江亚东先生需对该议案表决予以回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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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参与认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章页)
焦 明 梁建生 李中军
王洪亮 李俊华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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