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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3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9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
大道 1 号中恒集团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莫宏胜先生主持。董事林益飞
先生、江亚东先生,独立董事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均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
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
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北部湾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财险”)即将发行的“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
债券”,认购金额不超过 1 亿元,投资期限不低于 5 年。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集团”),广西金融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北部
湾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建并承担管理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
险 20%的股份。因此,北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认购北部湾财险发行
的债券,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事项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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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经其余 3 位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确定合适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债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金额范围内参与认购
北部湾财险债券,并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及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北部湾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部湾财险拟增资扩股,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3 亿股,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北部湾财险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部湾财险不超过 16.66%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投集团,金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北部湾
财险为金投集团主发起组建并承担管理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北部湾财险
20%的股份。因此,北部湾财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出资参与北部湾财险本
次增资扩股计划,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事项事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莫宏胜先生、梁建生先生、林益飞先生及江亚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经其余 3 位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金额范
围内参与北部湾财险增资扩股,并根据相关法规确定及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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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2 点 30 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高岭路 100 号中恒集团(南宁基地)会议室召开中恒集团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有
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及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一)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资本补充债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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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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