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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2021-11-30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9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9 月 24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
对象名单》”)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内部公示了
上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公司人力资
源部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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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
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缴纳社保。
    (四)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
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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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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