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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2-26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调整前利润分配股本基数:3,425,208,704 股
     ●调整前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7 元(含税)
     ●调整前现金股利总额为:92,480,635.01 元(含税)
     ●调整后利润分配股本基数:3,461,583,704 股
     ●调整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7 元(含税)
     ●调整后现金股利总额为:93,462,760.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2 年 4 月 15 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
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原预
案”),并于 4 月 18 日披露了《中恒集团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15),原利润分配预案内容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 2021 年
末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 3,425,208,704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7 元
( 含 税 ), 向 股 利 分 配 股 权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股 东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总 额 为
92,480,635.01 元(含税)。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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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情况
    根据《中恒集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在解除限售前,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
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本计划未能解除限售,
则不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股利由公司收回。”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
的权利,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拟对《中恒集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本次股利分配拟以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7 元(含税),向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预
计为 93,462,760.01 元(含税)。2021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方可实施。
    四、调整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中恒集
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取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另外,公司控
股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
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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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已为激励对象
完成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登记过户后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公司董事会从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考虑,拟对《中恒集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广投集团关于中恒集团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中恒集团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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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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