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4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的范围:激励对象由不包含董事长调整为包含公司董事长。 对标企业的选取: 修订前: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 更换样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 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本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修订后: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如因对标企业退 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 因需要调整的,应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说明。由本股权激励 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为进一步完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 利益共同体,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结合实际发展的需要和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登记情况,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 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1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9,898,443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44%。其中,本 计划首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 86.34%,约占本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2397% ;预留 6,818,443 股,占授予总量的 13.66%,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 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0.1962%。 (五)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中恒集团 A 股普通股,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76 元/股。 (六)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50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修订后: (三)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5,468,750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3083%。其中, 本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36,3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 80.00%, 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0466%; 预留 9,093,750 股,占授予总量的 20.00%,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 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0.2617%。 (五)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中恒集团 A 股普通股,本 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1.76 元/股。 (六)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18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十七)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中恒集团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27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76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3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份登 记手续,并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 二、第四条 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修订前: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骨干。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 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 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缴纳社保。 本计划授予总数中设有预留股份,预留的股票数量约为激励总量的 13.66%, 用于优秀人才的吸引与激励,激励对象主要为计划新增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 12 个月内另行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50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 定标准。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 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修订后: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 务骨干。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 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 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缴纳社保。 本计划授予总数中设有预留股份,预留的股票数量约为激励总量的 20.00%, 用于优秀人才的吸引与激励,激励对象主要为计划新增的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 干等,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后的 12 3 个月内另行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 的标准确定。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18 人,具体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 定标准。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 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二)不得参与本计划的人员 修订前: 1、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 外部董事。 修订后: 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三、第五条 限制性股票来源、数量及分配情况 (二)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9,898,443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44%。其中,本计划首 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3,080,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 86.34%,约占本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2397%;预留 6,818,443 股,占授予总量的 13.66%,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 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0.1962%。 修订后: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45,468,750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计划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3083%。其中,本计划 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 36,37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 80.00%,约占本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1.0466%;预留 9,093,750 股,占授予总量的 20.00%,约占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 4 本总额 3,475,107,147 股的 0.2617%。 (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修订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首次授予)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量比例(%) 的比例(%) 蒋神州 总经理 100.0000 2.00 0.0288 钟敏 常务副总经理 80.0000 1.60 0.0230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 0.0230 梁建生 80.0000 1.60 席 陈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80.0000 1.60 0.0230 彭伟民 副总经理 80.0000 1.60 0.0230 易万伟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80.0000 1.60 0.0230 李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80.0000 1.60 0.0230 中层管理人员(共 60 人) 1,840.0000 36.87 0.5295 其他核心骨干(共 183 人) 1,888.0000 37.84 0.5433 预留股份 681.8443 13.66 0.1962 合计(首次授予 250 人) 4,989.8443 100.00 1.4359 修订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首次授予)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量比例(%) 的比例(%) 钟敏 常务副总经理 80.0000 1.76 0.0230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 0.0230 梁建生 80.0000 1.76 席 陈明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80.0000 1.76 0.0230 彭伟民 副总经理 80.0000 1.76 0.0230 易万伟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80.0000 1.76 0.0230 李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80.0000 1.76 0.0230 中层管理人员(共 52 人) 1570.0000 34.53 0.4518 其他核心骨干(共 160 人) 1587.5000 34.91 0.4568 预留股份 909.3750 20.00 0.2617 合计(首次授予 218 人) 4546.8750 100.00 1.3083 四、第六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修订前: (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7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5 励对象可以每股 1.7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股 票。 修订后: (一)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76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 励对象可以每股 1.76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股 票。 五、第九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解除限售时的业绩条件之 2、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条 件之(2)对标企业的选取 修订前: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 平及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对照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业 绩)水平。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恒集团属于“医药制造业”,公司 对标企业选取与中恒集团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且综合实力、盈利能力、资产规 模等方面可比的 A 股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经营结构稳定性和经营模式可比性等, 剔除了变动幅度异常样本后,选取以下 5 家上市公司作为本期激励计划授权及解 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对标企业: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600422.SH 昆药集团 603567.SH 珍宝岛 600557.SH 康缘药业 600594.SH 益佰制药 600771.SH 广誉远 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 样本。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 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本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修订后: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 6 平及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对照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业 绩)水平。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中恒集团属于“医药制造业”,公司 对标企业选取与中恒集团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且综合实力、盈利能力、资产规 模等方面可比的 A 股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经营结构稳定性和经营模式可比性等, 剔除了变动幅度异常样本后,选取以下 5 家上市公司作为本期激励计划授权及解 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指标对标企业: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600422.SH 昆药集团 603567.SH 珍宝岛 600557.SH 康缘药业 600594.SH 益佰制药 600771.SH 广誉远 注: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如因对标企业退市、 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 需要调整的,应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说明。由本股权激励产 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六、第十三条 本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业绩的影响 (二)本计划对业绩的影响测算 修订前: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989.8443 万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成本最高为 8,382.94 万元。该成本将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进行摊销,在管 理费用中列支,每年摊销金额如下:假设在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部完成授予,且 限售期满后第一个交易日即完成解锁,则授予日至全部解除限售完成日期间内的 年度摊销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摊销金额 251.49 3,017.86 2,902.59 1,557.83 653.17 根据本计划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上述激励成本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7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及累计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修订后: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根据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摊销金额 1,620.51 1,767.83 1,025.09 462.42 34.7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上述摊销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根据本计划解除限售业绩条件,上述激励成本对上市公司净利润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及累计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七、其他 除上述内容存在调整外,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 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8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