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集团: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3-29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报告期内,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梁建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
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鉴于此,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莫宏胜先生、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李俊华先生
四名董事组成,其中李中军先生、王洪亮先生、李俊华先生为独立
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李俊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 项
议案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事项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15 告(全文及摘要)》;
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日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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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5.《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6.《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
案》;
9.《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1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利穗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合伙人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原董事
长、总经理开展离任审计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24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日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4 月 29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日 度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5 月 9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日 预算报告》。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7 月 29
梧州制药拟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日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8 月 26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日 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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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0 月 度报告》;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8 日 2.《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2 年 11 月 1.《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作国海证
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5 日 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按照中恒集团《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
报告,切实履行了对公司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
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 2021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能,
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2021 年生产经营情况及内控建设情况的汇报,
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永拓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编制的财
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核。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永拓事务所在执行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审计范围、计划、
方法等事项与永拓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尽职
尽责的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永拓事务所
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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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计划,认
为该计划切实可行,同时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
执行,同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认真
听取了内审部门的审计工作汇报,重点关注了财务、内控等方面内
容,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中有重大问题存在。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
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
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达到了高效、高质的效果,提高了相关
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
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
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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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中恒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委员会
的各项工作。
2023 年,我们将以更加积极和负责的态度,继续勤勉尽责,坚
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按照规范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规范
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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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委员签字:
李俊华(主任委员) 莫宏胜 李中军
王洪亮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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