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19-01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持有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启置业”、“合资公司”)49%股权,公司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保利”)拟对华启置业同比例减资,使华启置业注册资本由 1,436,670,208.45元减至900,735,705.52元,减资金额535,934,502.93元。本次 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华启置业49%股权,出资金额变更为441,360,495.70元。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公司持有华启置业49%股权,鉴于公司副总 经理刘伟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 订)》10.1.3条之规定,华启置业是公司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组建项目公司暨推进中国(南京)电力工业自动化产业园建设的议案》,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公司与 江苏保利合作成立华启置业,负责开发建设南京新模范马路 38 号地块——中国 (南京)电力工业自动化产业园项目(简称“产业园项目”),公司以持有的南 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100%股权出资,占 49%股份;江苏保利以现金出资,占 51%股份。截止 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已 将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变更至华启置业名下,作价 686,360,495.70 元,江苏保 利现金出资 714,375,209.82 元。 相关公告详见 2018 年 1 月 24 日、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与江苏保利拟对华启置业同比例减资,使华启置业注册资本由 1,436,670,208.45 元减至 900,735,705.52 元,合计减资金额 535,934,502.93 元。减资完成后,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如下: (1)第一步减资:在办理实缴出资过程中,因科技园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减值,公司以科技园公司 100%股权出资额由 703,968,402.14 元调整为 686,360,495.70 元 , 占 49% 股 份 ; 江 苏 保 利 现 金 出 资 额 同 比 例 调 整 为 714,375,209.82 元,占 51%股份。因此,华启置业减资 35,934,502.93 元。 相关公告《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建合资公司暨推进中国(南 京)电力工业自动化产业园建设进展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第二步减资:为收回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产业园项目资 金需要的基础上,公司与江苏保利拟将按同比例方式,再行对华启置业减资 500,000,000 元,使其注册资本减至 900,735,705.52 元。 公司持有华启置业 49%股权,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刘伟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10.1.3 条之规定,华启 置业是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12 个月内累计计算亦 未达到规定所指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按照有关规 定办理华启置业减资事宜,并至双方退出安排机制完全实现时止,在所涉事项达 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时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华启置业全 资子公司科技园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1 次,即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企业南京国电南自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担保金额不超过 6 亿元,目前尚未履行,详见 2018 年 11 月 23 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本次交 易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 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康勇 成立时间:2018 年 02 月 09 日 注册资本:143667.020845 万元整 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 减资前 第一次减资 第二次减资 出资额(元) 持股 出资额(元) 持股 出资额(元) 持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保利江苏房地产发 732,701,806.31 51% 714,375,209.82 51% 459,375,209.82 51% 展有限公司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 703,968,402.14 49% 686,360,495.70 49% 441,360,495.70 49%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436,670,208.45 100% 1,400,735,705.52 100% 900,735,705.52 100%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的华启置业 49%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 (二)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2月28日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015.74 244,085.62 负债总额 65,603.70 105,094.55 所有者权益 139,412.04 138,991.07 2018年1-12月 2019年1-2月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16.60 -420.98 净利润 -661.53 -420.98 注:“华启置业”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0888 号。 目前,华启置业处于产业园项目建设开发期,因此营业收入为 0 元。 三、 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1、标的名称及协议方名称 甲方(股东方):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股东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企业):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 2、支付方式及价格:第一步的 35,934,502.93 元减资款已在实缴出资时进 行扣减;第二步的 5 亿元减资款以现金方式由丙方支付,其中支付金额为甲方 2.55 亿元、乙方 2.45 亿元。 3、在减资公告届满后 10 日内,丙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修改章程。 四、 减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步减资是因为在办理实缴出资过程中,科技园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 值,为保持双方持股比例不变,因此,股东双方出资额发生调整。 第二步减资是为收回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房地产项目行业资本金 平均水平及产业园项目资金需要,因当前华启置业资金存在闲置,公司与江苏保 利拟将按同比例方式,对合资公司再行减资。 华启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减资行为采取同比例方式,未改变参股公司 的股权结构,有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 大影响。 五、 该关联交易应该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参股子公 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修订)》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无应当 回避表决的股东。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1、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同时报告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 2、本次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同意《关于参股子公司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同比例减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事前认可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5、《南京华启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0888 号)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