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19-01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3 月 27 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议
案》。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的总体情况
为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真
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拟对无法收回应收款
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 39,179,440.69 元。具体情况如
下:
1.鉴于公司参股投资的北京国电南自安思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本期已经完成
清算注销,公司对其股权投资 2,500,000.00 元确认无法收回,公司拟将其核销
处理。
2.公司拟将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总计 36,679,440.69 元进行核销。其中,
应收账款 35,033,199.00 元,其他应收款 1,646,241.69 元。此次核销的应收款
项账龄时间较长、涉及多家债务人(不涉及关联单位),大部分债务人已破产、
改制或注销,确实无法追回。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坏账为往年积存的应收款项,且大多在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对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事项基于会计
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债权按照账销案存原则建立了备查薄,不影响后续债权
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
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核销应
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
外股权投资款项。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
六、监事会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
次核销应收款项和对外股权投资款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