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2021-09-14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1-04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和解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货款7,245,293.82元及违约金;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果预计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涉及相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南京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协鑫”)诉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工业
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0591民初5861号】,一审判决
被告南京协鑫支付原告国电南自货款7,245,293.82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南京协鑫因不服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苏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南京协鑫一案《民事判决书》【(2021)苏05民终
1228号】,驳回南京协鑫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016元,由
南京协鑫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8月23日,南京协鑫与公司协商一致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南京协
鑫、苏州协鑫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与南京协鑫系同
一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签订《代付协议》。主要内容为:被申请人南京协鑫应
支付货款本金为人民币7,245,293.82元,货款利息为:以600万元为基数,自
2019年10月30日起按照3.85%的利率计算至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5日之后
的利息以所欠款项为基数按照3.85%的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鉴于被申请人南
京协鑫因银行账户被相关法院查封、冻结,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国电南

                                      1
自同意全部款项可以由苏州协鑫代为支付。
   2021年8月,公司已收到苏州协鑫通过电汇现金方式按照约定支付的货款本
金及利息2,994,136.11元。
   相关公告于2020年6月20日、2020年10月28日、2021年3月9日、2021年8月
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协鑫通过电汇现金方式支付的剩余货款本金及利息合
计4,678,637.68元。根据《执行和解协议》,若被申请人南京协鑫提前偿还货
款,利息作相应核减,故比原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2021年10月25日前支付完毕
少支付利息7,650.49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州协鑫代付的南京
协鑫所欠全部货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合计7,672,773.79元,南京协鑫所欠款项已
全部结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果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最终
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4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