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国电南自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31
公司代码:600268 公司简称:国电南自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研究与开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存货管理、
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担保业务、信息系统等业务和事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究与开发。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及公司发布实施的《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占利润 错报≥5% 1%≤错报<5% 错报<1%
总额的比重
潜在错报占资产 错报≥0.5% 0.1%≤错报<0.5% 错报<0.1%
总额的比重
说明:
公司按上述参考指标选择较低者金额作为相关缺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舞弊行为;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⑤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
判断的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
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
陷:①未经授权进行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交易和处置产权、股权造成
经济损失;②公司财务人员或相关业务人员权责不清,岗位混乱,涉嫌经济、职务犯
罪,被移交司法机关;③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
重负面影响;④销毁、藏匿、随意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始凭证,造成经济损失;⑤
现金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或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金 损失比例≥5% 1%≤损失比例<5% 损失比例<1%
额占利润总额 比
重
直接财产损失 金 损失比例≥0.2% 0.1%≤损失比例<0.2% 损失比例<0.1%
额占资产总额 比
重
说明:
公司按上述参考指标选择较低者金额作为相关缺陷的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③制度缺失可能
导致系统性失效;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
形。
重要缺陷 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一般缺陷 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
说明:
按影响程序分别确定。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由于公司较为完善的自我评价体系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对于存在的一般缺陷,及时分析缺
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截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一般缺陷整改工作,未对公司财务报告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整体有效,针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及
措施并完成了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业务的开
展情况, 以构建内部控制管理长效机制为主线,不断地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优化和完善。2023 年度,
公司将继续加大内控工作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管控,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
馈纠正,进一步增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经海林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