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股东股权司法冻结公告2012-07-11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2-016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7 月 10 日,公司最大单一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收
到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依据已
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当民督字第 8 号支付令确定的义务,责令被
执行人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限期履行偿付义务,逾期后被告执
行人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未能在其持有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
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 22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证券帐户号 B880859534)
持有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6721005 股(证券代码
60029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指通过你公司派发的送股、
转增股、现金红利)予以冻结。
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已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08)当执字第 17—8 号《执行裁
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公司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
有的我公司 16721005 股无限售流通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告知当阳市人民
法院本次签收仅代表已收到当阳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实际执行情
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理结果为准。
该笔债务形成过程:2005 年,当阳市信源资产经营公司受让宜
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打包债权而取得对宜昌当玻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本息约 1.1 亿元。2007 年,该公司向当阳市人
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在该支付令强制执行过程中,因当阳市国有资
产管理局对当玻集团的出资不到位,故追加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
被执行人在出资不实范围对当玻集团的义务 1.1 亿元承担赔偿责任。
2007 年至今,因此次债务纠纷,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我
公司部分股权曾三次被司法冻结,公司也进行了公告(详见 2007 年
12 月 28 日、2007 年 12 月 29 日、2009 年 12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公告)。
公司确认,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
司股份 436708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8%,原司法冻结股份均已
解除冻结。本次司法冻结完成后,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公司股
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为 16721005 股,质押股份数量为 21000000 股。
该债权至今仍未解决的原因是当阳市信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系
财政局全资子公司,与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同属当阳市人民政府管
辖,该公司要求拍卖或变卖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股票清偿债务的要
求一直未得政府的批准。2010 年,当阳市人民法院曾向华泰证券公
司营业部下达了在二级市场出售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股票的
协助执行通知书,经华泰证券向交易所咨询,司法执行后若减持的数
额超过了管理部门规定的额度规定,仍可能对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进行处罚,因而未能实现。
目前,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就此事向当阳市人民政府进行了
汇报,当阳市人民政府将出面协调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债权人的
关系,尽快妥善、彻底解决债务,并尽快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冻结。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