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许锡忠先生、深圳滕润盛世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许锡忠先生所持公司股份51,387,070股于2023年8月19日被司法拍卖,由买受人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竞拍所得(2023年9月4日已完成过户);因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许锡忠先生股票质押合同纠纷一案,许锡忠先生所控制的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63,674,250股于2023年9月15日被司法拍卖,由买受人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竞拍所行(已裁定,过户尚在办理中)。2023年8月至9月14日,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47,046,700股;通过以上司法拍卖和二级市场增持,在司法拍卖过户完成后,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218,531,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2023年10月7日,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投票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投票权委托协议》约定,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5,58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行使。根据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与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与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3、司法拍卖前,许锡忠先生、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许锡忠先生持有和控制的公司股份合计170,433,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司法拍卖后,许锡忠先生所控制公司的股份55,371,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根据公司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详式权益报告书》,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意向取得公司控制权;根据上述权益报告书,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将适时向公司提出调整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方案,实现取得公司控制权的意向,许锡忠先生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4、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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