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4-12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湖北三峡新型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3
年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殷明发、梅顺健及董事
刘玉春、文革共4人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殷
明发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2年年报审计期间共召开了2次会议
2013年1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2年年报审计第一次沟通
会议,会议详细了解了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与
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及重点
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2013年4月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2年年报审计第二次沟通会
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
见,了解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表审阅意见;
2、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2013年半年报。
3、2013年10月2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了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勤万信)自公司上市以来一
直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虽具有独立性和较强的专业水平,但由于服务
时间过长,经双方友好协商,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更换了201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该所专业水平较高,在年报审计中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14年1月3日我们向董事会提名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环海华)为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机构。该
所现有1300余名具有不同专业背景和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已成功服
务于百余家上市公司。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为55万元,
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公司对部分认定存在差异事项及
时进行了调整,并于2014年4月4日发布了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
反映。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手册》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