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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相关股东终止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之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的独立意见2014-06-24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股东终止履行股权分置改革
          之股权激励计划承诺的独立意见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终止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之股权激励计划承诺事项,
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议案和相关资料,我们详细审阅了相关资料,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股权激励之股改承诺事
项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发布《国有控股上市
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也发布《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等相关法规,这些规定导致将原
进行了沟通、形成的以前三大股东持有的股票用于解决股权激励标的
股票来源的意向无法实施;
    2、2008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
发布《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要求严格股权激励的实施条件,加快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在达到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一半以上、薪酬
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要求之后,上市公司要进一步优化董事
会的结构。公司董事会结构没有达到以上要求,无法制定和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