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复牌公告2015-07-15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5-065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
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8 日起停牌(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2015—061 号公告)。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
一、本次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为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
竞争力,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个人利益的一致。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须遵循
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在停牌期间,公司与职工代
表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与股票来源、持股
期限与持股计划的规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等方面内容,听取了职
工代表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终止筹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根据职工代表沟通情况,多数职工代表认为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
划,将公司与个人发展紧密结合,个人可以分享公司成长收益,有利
于增强公司员工凝聚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充分认可本次持股计
划初衷。但多数职工代表认为目前市场时机尚不成熟,不愿意参与认
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主要理由:1、多数员工在短时期内拿
出较大金额而且数倍于年度薪酬较为困难,2、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决策时间较长并且市场行情波动较大。鉴于此,公司经讨论并充分考
虑多数职工代表暂不愿意参与的实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
四、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
1、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前三大股东、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的主
要内容为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
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
筹取得。同时,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前三大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5—064号公告)
2、在此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再次讨论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许锡忠先生充分沟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公司实
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许锡忠先生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二级
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同时
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5日开市时复
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