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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新材: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6-09-30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600293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时间: 2016 年 10 月 13 日




                —— 1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时间:2016 年 10 月 13 日)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确保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大会
注意事项如下:
   1、大会设秘书处,负责本次股东大会会务工作。
   2、2016 年 10 月 10 日在册股东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到秘书处指定的
地方凭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核准股东身份,领取股东大会
出席证,并依法享有大会的发言权、表决权。在主持人宣布到会股东人数
及所持股份以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现场会议,但不
享有现场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3、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应当事先向秘书处登记,明确发言的
主题。发言人数以十人为限,登记发言的股东超过十人时,取持股数多的
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量多的在先为原则。
   4、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应经大会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股东之后。
   5、每位股东发言最多安排两次,第二次发言须经大会主持人同意。
   6、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7、股东发言每次时间为十分钟以内,要求言简意赅,不涉及公司的商
业秘密以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对与公司或股东大会审议内容无
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有权拒绝回答。
   8、公司由董事会委派代表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9、在大会发言过程中,在座股东及列席会议者应保持安静。


                             —— 3 ——
   10、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表决,采用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位股东
持有的股数即为其票数。同一议案的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两项或
两项以上的视为无效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
决投票,由二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协助
计票。
   1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安排非股东人员的发言。
   1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 4 ——
    议案一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补充流动

资金(归还银行货款)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额为430252097股,

发行价为每股5.95元,共募集资金2,560,000,000.00元(含发行及其它中

介机构费用36,783,013.78元),已足额到位。2016年8月29日,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2016年9月12日,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

行 的 普 通 股 总 数 为 774754697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到 人 民 币

774,754,697.00元;本次募集资金拟购买的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的股权已经变更登记到公司名下。根据以上情况,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

修订:

    1、修订公司章程第二条

    将第二条中“营业执照号420000000043483”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420000706875749”,其它内容不变。

    2、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将第六条中“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4,502,600.00 元”修订为“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4,754,697.00 元”。该条其他内容不变。

                                 —— 5 ——
    3、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章程原第十二条为:“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玻璃及玻璃深加工生产销售

为主导,不断拓宽经营范围。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良的服务增强公司信誉,

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大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深入挖

潜、降耗,争取最佳经营业绩,努力给股东满意的回报。”

    修订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本运作和资产经

营为纽带,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布局,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追求股东利

益最大化,使公司成为具有优良的资产、稳定的收益和较高成长性的一流

企业。

    4、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章程原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平板玻璃及玻璃

深加工制品、石膏及制品等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

的销售;新型建材的科研与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能力和业务需要,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可适当

调整投资方向及经营范围。”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

的购销和维护、维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

动化设备、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

                              —— 6 ——
品的销售;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石膏及制品等新型建材的生产与

销售;建材及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新型建材的科研与开发;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的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的能力和业务需要,经有关审批机关批准,可适当

调整投资方向及经营范围。

    5、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章程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3445026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74754697 股,全部为普通股。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上修订条款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登记。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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