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7-04-28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湖北三峡新型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16
年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现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辉先生、陈泽桐先生、
李燕红女士及董事刘正斌先生4人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的王辉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6年3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2、2016年4月1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16年8月8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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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报
4、2016年10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审计委员
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
机构召开了两次年报审计沟通会。
三、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所在2015年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合计80万元。与公司所
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计划等事项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审计机构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
我们与审计机构就 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充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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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
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
行为及重大错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内部控制手册》等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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