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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峡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7-08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7-049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3亿元,本次担保前,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6年9月,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
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的21.70亿元收购了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波公司”)100%的股权,恒波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
   在以往年度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恒波公司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
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共获得建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12.3亿元,其中

已用信6亿元。为保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恒

波公司需继续获得建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根据恒波与建行等金融机

构的过往授信条件,相关债权银行将会继续要求股东提供担保。作为恒波

公司的全资出资人,为保持恒波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拟为恒波公

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额度的担保。恒波公司可在

本担保额度内调整债权银行的延续或额度变化。

    依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为有效控制风险,在原授信条件不

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恒波公司原股东刘德逊、詹齐兴夫妇及刘德逊先生控

制的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向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

反担保。

   本次公司拟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12.3亿元担保额度为本次担保事项的
最高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担保额度内的具体使用情况将视恒波公
司的资金需求而定。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

等法律文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2、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本次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深圳市恒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洪湖二街50号新南滨大楼三、四层;

    3、法定代表人:刘德逊;

    4、注册资本:11,048.05万元;

    5、经营范围:通信产品、数码产品及配件的购销和维护、维修;国内

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通信设备、电子产品、通信产品、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

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柜台出租;

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家用电器

的销售;网上从事电子产品的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电信研发和技术服

务;电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策划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移动电话机、

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移动电话机、无线数据终端产品的生产

(生产限分支机构进行);普通货运。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从事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3年8月27日;

    7、被担保方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11,048.05         100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5,804,902.01
负债总额             953,775,508.35

其中:银行贷款       464,664,332.09

流动负债总额         948,526,643.42

净资产               812,029,393.66

营业收入             5,018,224,712.84

净利润               207,362,086.4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恒波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具体

担保金额和期限等主要担保条款以最终签署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恒波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担保风险可控,反担保措施可行。公司本次对恒波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

币12.3亿元担保额度为恒波公司以往年度取得的综合授信总额,有利于恒

波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需要。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伍佰万人民币,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0.8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