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三峡新材: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03-08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18-010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

议案》,详见 2018 年 2 月 1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该预案已经公司 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以及法律

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2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拟回购资金总额为 10,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在回

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1,2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
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

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

   每个工作日的 8:30-11:30;14:30-17:30

   2、材料送达地点:湖北省当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 系 人:杨晓凭、傅斯龙

   联系电话: 0717—3280108
   传真号码: 0717—3285258

   电子邮箱:zhanggc@sxxc.com.cn

   邮政编码:444105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关系统收到文件日

为准,请说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