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材: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 2021-044 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10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相
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关于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的
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逐一回答了
该所提出所有问题,我们赞成《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
让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1、公司补充披露的深圳恒波拟质押给公司的债权对应债务人、金
额、账龄属实,覆盖了公司对深圳恒波应收款项金额,充分评估所质押
债权的回收风险。
2、公司补充披露的其他担保方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对各担保方
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作出了符合实际的分析,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可
行。
3、公司补充披露的本次交易后对上述借款及担保责任的会计处理
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提示充分。
4、收购恒波前,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尽职调查范围与程序全面,对
“中邮系”相关业务、2020年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对应的业务履行了尽调
程序,对标的资产存在的潜在风险提示充分。
5、对深圳恒波前期收购决策是审慎、合理的。
6、三峡新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决策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
务;相关人员与交易对手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