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0-12-28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600305 公告编号:临2010—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 年12 月24 日下午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12 月10 日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
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 名。董事长叶有伟先生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认真审议
后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南徐路五里村的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地上建筑
物》的议案。
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退城进区”的要求,我公司拟将公司所属的位于镇江市南徐
路五里村的4786.70 平方米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于
大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及43240.72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已使用10 年且不含机
器设备)以5900 万元转让给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因镇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本次资产出售行为属关联交易,3 名关联董事叶有伟、王明法、杨晓康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本项议案,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二、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购江苏恒顺杰源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子公司镇江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购江苏恒顺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
品房。该商品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51 号,建筑面积821.35 平方米。该商品
房的土地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自2002 年6 月6 日起至2042 年6 月5 日。该商品
房以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15000 元/平方米,总价款1232.025 万元。因江苏恒顺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占30%)设立
的商业地产投资企业,本次资产购买行为属关联交易,3 名关联董事叶有伟、王明法、
杨晓康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本项议案,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3 票。三位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
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三、审议通过《调整公司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董、监事尽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董、监事所付出的劳
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公司董、监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公司实行董、
监事任职风险津贴,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董、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议,设立董、监事任职风险津贴标准如下:1、独立
董事津贴8 万元/年·人(税前);2、董事长津贴8 万元/年(税前);3、股东董事及
内部董事津贴6 万元/年·人(税前);4、监事会主席津贴6 万元/年(税前);5、监
事津贴3 万元/年·人(税前)。
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张玉宏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接受辞职报告,并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所作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刘欣女士为财务总监,负
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附件:
刘欣女士简历
刘欣:女,1971 年3 月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上海光明乳业郑州公
司财务经理,阿雷蒙紧固件(镇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截止目前,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召开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 年1 月13 上午九点半;2、召开地点:公司第三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转让南徐路五里村的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及部分地上建筑物》
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监事津贴的议案》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 年1 月7 日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 年1 月10 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
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的时间
内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参会时将登记证件带来)
4、联系方式
电 话:0511—85226003
传 真:0511—85230209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广园路66 号
邮 编:212028
联 系 人:魏陈云
5、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