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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会计政策变更说明2013-04-1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天衡专字(2013)00236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天衡专字(2013)00236 号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顺醋业”)201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1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天衡审字(2013)00642 号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就恒顺醋业 2012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出具本专
项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
    公司所持投资性物业主要为成熟商业区的商业物业,物业价值增值较快,升值潜力较大,
因此在成本计价模式下,账面净值随折旧和摊销而不断减少,无法体现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
部分。公司目前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位于镇江市主城区的核心区域,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可以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
后续计量,可以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价值,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
司经营和资产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议通过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原对投资性房
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在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
限为 30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 5%。本次变更为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不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并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金额如下(人民币单位:元):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比较财务报表
                                                               年初余额/上期金额
                                          期初留存收益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投资性房地产                                                 34,179,126.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44,781.62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比较财务报表
                                                               年初余额/上期金额
                                          期初留存收益
       未分配利润                             8,005,514.30           20,507,475.88
      少数股东权益                            2,001,378.58            5,126,868.98
    利润表项目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113,600.00
       营业成本                                                      -4,775,520.18
       管理费用                                                        -947,482.46
       所得税费用                                                     5,209,150.66
       净利润                                                        15,627,451.9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501,961.58
            少数股东损益                                              3,125,490.40




    四、结论
    我们认为,恒顺醋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顺醋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的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