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5-20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3-01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发
出,2013 年 5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贵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监事
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
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具体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起 6 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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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300 万股(含 3,300 万股),若本公司股票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与发行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
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
投资账户持有股票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
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3 年 5 月
21 日)。
本次发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3.35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
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市场化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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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资金
1 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8,004.20 38,000.00
2 品牌建设项目 20,000.00 16,0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 19,000.00
合 计 77,004.20 73,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拟定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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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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