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简式权益变动书2014-05-10
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6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市中山西路8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恒顺醋业股份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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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恒顺醋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已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
资委关于同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
国资复[2013]114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387号)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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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 5
第三节 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 10
第八节 附件 ..............................................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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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报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指
告书 益变动报告
恒顺醋业 指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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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镇江市中山西路84号
法定代表人:尹名年
注册资金:人民币10,234.6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号:320000000013871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
其他包装材料、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
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
备案核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
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
设立日期:1988年8月2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21100716868948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镇江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园路1号
邮政编码:212000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居留权
尹名年 董事长、法定
无 男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代表人
张玉宏 无 男 总经理 、董事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杨晓康 无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李国权 无 男 董事 中国 江苏镇江 否
截至本权益变动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恒顺醋业,股票代码:600305)
132,085,260 股股份,占其总股本比例 43.83%。除此之外,没有持有、控制其它
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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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第三节 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恒顺醋业股份
数未发生变化,但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股份比例因被动稀释而降低。信息披露
义务人目前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增加或减少持有恒顺醋业股份的具
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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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恒顺
醋业 132,085,260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43.83%。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
经恒顺醋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
号)核准,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600 万股 A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认购恒顺醋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仍
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恒顺醋业 132,085,260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51.94%下降
为 43.83%,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比例为 8.11%。
三、最近一年与恒顺醋业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恒顺醋业的重大交易均已在恒顺醋
业的日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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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恒顺醋业股票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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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 简式权益变动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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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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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 60030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恒顺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镇江市中山西路84号
名称 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
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
他■(因非公开发行,原有股权被稀释,但信息披露
义务人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股份数未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直接持有及实际控制的股份数量: 132,085,260股 持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比例:43.83%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8.1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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