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2014-07-04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2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醋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方案
拟转为定期存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3 个月定期 6 个月定期 合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0,000,000.00 35,000,000.00 45,000,000.00
司镇江润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2 30,000,000.00 70,000,000.00 100,000,000.00
江润州支行
总 计 145,000,000.00
上表中各档期限的具体转存金额将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度而定,但转存总金额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转存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未转存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定期存款的利率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3 个月定期 6 个月定期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2.85% 3.05%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2.85% 3.05%
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相同方式续存。如到期后选择续存,续
存金额不超过该笔到期定期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合计金额,续存期限不超过该笔到期定
期存款的原存款期限,同时公司应在该笔定期存款到期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
1
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当且仅当保荐机构在公司发出前述通知一个工作日内
没有通过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发表不同意续存的意见,公司方可进行续存。
2、公司承诺不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承诺不从上述定期存款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从上述定期
存款账户支取资金,应先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以书面、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
构,在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程序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
4、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包括到期后续存)不影响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项目的实施,在上述定期存款(包括到期后续存的定期存款)到期前,如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定期存款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或使用自
有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建设。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董
事尹名年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的表决)表决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2、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
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是可行的,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六、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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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恒顺醋业本次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事项,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
核查后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恒顺醋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
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恒顺醋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
期存款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恒顺醋业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恒顺醋业第五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及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方式存放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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