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4-08-12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3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生产经营之必
要,现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增加经营范围、增设副董
事长职务并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现行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
徒新城广园路 66 号 徒新城恒顺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212028 邮政编码:212028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 范围: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
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 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
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 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
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 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技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
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
术咨询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
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
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
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
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
数选举产生。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再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次《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