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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4-08-16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股票代码: 600305




             江苏镇江

           二○一四年八月
                                               恒顺醋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
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
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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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布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并介绍到会
人员。
  五、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大会正式开始,对下列议案进行说明: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
应条款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发言、询问。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表决。
  九、统计并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十、通过交易所系统统计并宣布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十一、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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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改〈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生产经营之必

要,现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增加经营范围、增设副

董事长职务并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现行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丹
徒新城广园路 66 号                           徒新城恒顺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212028                           邮政编码:212028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
范围: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 范围:生产销售食醋、酱油、酱菜、复合
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 调味料、调味剂等系列调味品;副食品;
                                       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
粮油制品;饮料;色酒;恒顺牌恒顺胶囊
                                       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
及相关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粮食收购;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调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技 味品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
术咨询服务,食品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 服务,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电子商务;
                                     包装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
                                     划、文印晒图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会议展览服务;食品
                                     机械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再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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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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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领导班子调
整,2014 年 7 月 28 日,公司收到恒顺集团《关于向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
董事的函》,提名聂旭东先生任公司董事、尹名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对尹名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名、审核,董事会认
真审议后提请增补聂旭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现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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