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10-16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4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31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三)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
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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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张玉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2、选举聂旭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3、选举杨晓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4、选举李国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5、选举杨永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6、选举高云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7、选举卫祥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8、选举任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9、选举汤文桂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王仁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02、选举李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关于各个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并逐项表决。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五届十九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有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另行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会议资料。
三、出席或列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10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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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登记时间:2014 年 10 月 29 日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6、联系人: 魏陈云
7、联系电话:0511-85226003 传真号码:0511-85230209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1.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4 年 10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附后)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恒顺大道66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2028
电 话:0511-85226003
传 真:0511-85230209
联 系 人:魏陈云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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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格式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投票权数
1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候选人 :张玉宏
1.02 候选人 :聂旭东
1.03 候选人 :杨晓康
1.04 候选人 :李国权
1.05 候选人 :杨永忠
1.06 候选人 :高云海
1.07 候选人 :卫祥云
1.08 候选人 :任永平
1.09 候选人 :汤文桂
2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候选人 :王仁贵
2.02 候选人 :李忠明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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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2、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
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董事/监事
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3、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并在“投票权数”一栏填写投票权数。
如未在相应表格中划“√”则作为无效票处理,如未在“投票权数”一栏填写投票
权数,股东的投票权数将被平均分配于相应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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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
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总提案数:11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05 恒顺投票 11 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
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议案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候选人 :张玉宏 1.01
1.02 候选人 :聂旭东 1.02
1.03 候选人 :杨晓康 1.03
1.04 候选人 :李国权 1.04
1.05 候选人 :杨永忠 1.05
1.06 候选人 :高云海 1.06
1.07 候选人 :卫祥云 1.07
1.08 候选人 :任永平 1.08
1.09 候选人 :汤文桂 1.09
2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候选人 :王仁贵 2.01
2.02 候选人 :李忠明 2.02
注:董事和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如某股东持有
我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 9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选举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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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组,拥有 900 股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监事候选人共有 2 名,则该股东对于
监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议案组
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
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
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3、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0 月 27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恒顺醋业 A 股(股票代
码 600305)的某股东如持有 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 9 名董事候选人议案
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举例如下:
对应的申报 申报股数
议案
价格(元)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候选人:张玉宏 1.01 900 100 200
候选人:聂旭东 1.02 100 200
候选人:杨晓康 1.03 100 100
候选人:李国权 1.04 100 100
候选人:杨永忠 1.05 100 100
候选人:高云海 1.06 100 50
候选人 :卫祥云 1.07 100 50
候选人 :任永平 1.08 100 50
候选人 :汤文桂 1.09 100 50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
撤单;
2、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
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具体计票原则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
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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