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4-10-1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10月17日届满,本次董事会提名张玉宏、聂旭东、杨晓康、李国权、杨永忠、高云海、卫
祥云、任永平、汤文桂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为
独立董事人选)。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
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事
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 本次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
有效。
二、公司董事候选人张玉宏、聂旭东、杨晓康、李国权、杨永忠、高云海任职资格合
法,均不存在《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十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三、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卫祥云、任永平、汤文桂不存在《公司法》(2013年修订)
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
十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
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提案和董事候选人提名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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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白燕
陈留平
汤文桂
201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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