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2015-01-2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
相关资料、决策程序的核查,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
期存款方式存放。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
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卫祥云 任永平 汤文桂
201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