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15-01-2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提交的相
关资料、决策程序的核查,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并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银行需要针对具体的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卫祥云 任永平 汤文桂
2015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