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广发证券对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通过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 末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原始凭证,现场观察募集资金项目工 程建设情况,询问公司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14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 及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 47,069,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14.35 元,共募集 资金人民币 675,440,15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3,951,805.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651,488,345.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 汇 入 公 司 开 立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镇 江 市 润 州 支 行 32001755336052512801 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9,988,345.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 衡验字(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10 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品 牌建设和偿还银行存款。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82,125,506.40 元,报告 期使用募集资金 282,125,506.4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投入 10 万吨高端 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9,640,842.54 元,品牌建设项目 52,484,663.86 元, 偿还银行贷款 19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67,862,838.60 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转定期存款 105,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 收入 1,377,234.1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 2,362.90 元,募集资金专户实 际余额 14,237,709.80 元。 三、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 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已经严格遵守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32001755336052512801 296.4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 483264610659 1,127.32 募集资金专户 州支行 合计 - 1,423.77 -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67,862,838.60 元。扣除上述募资资金专户金额后尚 余 353,625,128.80 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元,定期存款 105,000,000.00 元, 银行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1,377,234.10 元,募集资金专户 累计手续费支出 2,362.90 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截至 2014 年 5 月 6 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 48,986,692.69 元。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 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 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 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 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行 定存金额 期限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1,000.00 3 个月 2014 年 7 月 4 日 2014 年 10 月 4 日 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 3,500.00 6 个月 2014 年 7 月 4 日 2015 年 1 月 4 日 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3,000.00 3 个月 2014 年 7 月 4 日 2014 年 10 月 4 日 镇江润州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 4 7,000.00 6 个月 2014 年 7 月 4 日 2015 年 1 月 4 日 江润州支行 合计 14,500.00 - - - 201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存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 1,000.00 万元 3 个月定期存款到期收回,201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存入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的 3,000.00 万元 3 个月定期存款到期收回,2014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余额 10,500.00 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公告》。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 2 产品名称 人民币“按期开放” 3 产品代码 CNYAQKF 4 认购本金 5,000.00 5 委托认购日 2014 年 10 月 28 日 6 收益起算日 2014 年 10 月 29 日 7 产品最长存续期 1年 8 年收益率 4.05%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5)00468 号),报告认为: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 情况相符。 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管汝平 张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9,988,34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2,125,506.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2,125,506.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已变更项 截至期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末承诺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4)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项目 分变更 资总额 额 投入金 入金额(2) 额的差额(3)= 用状态日 =(2)/(1)注(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如有) 额(1) (2)-(1)(注 1) 期 10 万吨高 端醋产品 未做分 2015 年 12 不适用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39,640,842.54 39,640,842.54 - - - - 否 灌装生产 期承诺 月 31 日 线建设 未做分 2018 年 6 品牌建设 不适用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52,484,663.86 52,484,663.86 - - - - 否 期承诺 月 30 日 未做分 2014 年 6 偿还贷款 不适用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 - - - 否 期承诺 月 30 日 合计 — 650,000,000.00 650,000,000.00 282,125,506.40 282,125,506.4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注(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注(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注(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各期末的投入金额等作出规定,因此无法计 算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公司上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建设期,未产生项目效益。 注(2):根据公司 2014 年 5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以 2014 年 5 月 6 日为基准日,在 2014 年 5 月 27 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 48,986,692.69 元。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 上述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3):2014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注(4):2014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 145,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定期存款金额为 10,500.00 万元,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金额为 5,00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