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6-01-16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6-00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5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
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通知,恒顺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
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基于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恒顺
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恒顺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于2016年1月8日、11日增持公司股份
1,754,000 股,并于2016年1月14日、15日再次增持公司股份660,107股,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2,414,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累计增持金额50,095,852.27元。增持完成后,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499,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3%。
截至本公告日,恒顺集团已完成《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5-025)中的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
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
有关规定。
四、恒顺集团承诺,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实
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公司股
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