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2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2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发出,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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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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