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2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2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017 年 1-6 月及以前年度净
利润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
[2017]15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新政府补助准则自6月12日起施行。新准
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
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
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
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
至新政府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
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届董事会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该议案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务部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号)
所适用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半年度报告时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
订版(财会[2017]15号),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
的主要影响如下:
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名称 影响金额
1 财政部 2017 年 6 月 12 日发布的 “其他收益”科目增加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1,656,854.45 元,“营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补助》(财会(2017)15 号) 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1,656,854.45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7年6月30日净
资产、2017年1-6月及以前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已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