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召集并主持。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目前公司发展所处阶段以及相关分配政策,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8,355.9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94,027,128.00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转入下次分配。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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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在2019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期限为一年
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以不超
过人民币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范围内待命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经营的议案》
公司将所属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 委托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与之
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合同》。由于恒顺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44.63%,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房地产业务固定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
管理层集中精力做强做大调味品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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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恒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并授权公
司经营班子与之签订《委托经营管理镇江恒顺商城有限公司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16]23号)、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的修订后的新版《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分阶段实施新金融工具和收入准则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针对未执行新准则的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主要调整事项如下:“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科目合并在新增
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科目
的期末余额合并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并
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合并在“在建
工程”项目列报;“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并在“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列报;“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合并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专项应付款,合并在“长
期应付款”项目列报。新增“研发费用”项目,管理费用项目中不再包含研发费用金
额;“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及“利息收入”项目;对利润表其
他综合收益明细项目的名称做了简化。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
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
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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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
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8 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8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8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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