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
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月娥女士召集并主持。
一、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2019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7 元(含税)。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83,559,4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2,196,795.80 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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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每 10 股转增 2.8 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83,559,400 股,以此计
算 共 转 出 资 本 公 积 金 219,396,632.00 元 , 转 增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1,002,956,032 股。鉴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增加注册资本,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增加
相应股本及修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办理监管报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在2020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
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以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
内,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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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核算要求,相关
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债务重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工具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
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
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
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
的采用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
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8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83,559,400股,以此计算共转出资本公积金
219,396,632.00元,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02,956,032 股。此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
据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请见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生效。同时,公司授权经
营管理层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全权办理与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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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现行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78,355.94 万元。 100,295.603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83,559,400 第 二 十 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股 ,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002,956,03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783,559,400 股。 普通股 1,002,956,032 股。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19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规范运作,2019 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9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 2019 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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