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醋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过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
问与探讨,现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
要、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规模、发
展阶段、经营能力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
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卫祥云 任永平 史丽萍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