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江苏恒
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恒顺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客观、准确的财务
信息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发展状况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
求,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息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修改内
容,并同意将本次《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修改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经长                 毛   健                 史丽萍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