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3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总
经理工作细则》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

[2018]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现行的《董事、

监事津贴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修订对比表》
       条款                      原条款内容                             拟修改为
  第三条        公司董、监事风险津贴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本制度以及公司董、监事风险津
                     (一)独立董事津贴;                     贴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二)董事长津贴;                       (一)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股东董事津贴;                     (二)监事(不含监事会主席)。
                     (四)监事会主席津贴;
                     (五)监事津贴。
  第六条        公司设立董、监事任职风险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设立董、监事任职风险津贴
                     (一)独立董事津贴 8 万元/年人(税前); 标准如下:
                     (二)董事长津贴 8 万元/年(税前);    (一)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股东董事及内部董事津贴 6 万元/    津贴 8 万元/年人(税前);
                年人(税前);                                (二)监事(不含监事会主席)
                     (四)监事会主席津贴 6 万元/年(税前); 津贴 3 万元/年人(税前)。
                     (五)监事津贴 3 万元/年人(税前)。
  新增第十二    无                                            外部董事,是指由非恒顺醋业员
  条                                                          工等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恒顺
                                                              醋业控股股东公司员工担任的
                                                              外部董事,参与恒顺醋业股权激
                                                              励的,不视同为外部董事。

       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原《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应条

目序号依次顺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毛健、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 5 号——独立董事年度报告期

间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

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现行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全面

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