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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2021-08-26  

                        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5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收购情况概述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分别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商场”)
以 1,147.57 万元的交易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顺集团”)等 8 名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恒润调味品”)
股东收购恒润调味品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5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
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江苏恒顺醋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4)。
    二、股权收购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场与恒顺集团等 8 名恒润调味品股东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转让方(甲方):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诸江新、章松、赵火金、耿云、
贡桂莹、杨晨、朱莹
    受让方(乙方):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1,147.57 万元(壹仟
壹佰肆拾柒万伍仟柒佰元)。
    (2)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十个
工作日内(以工商变更通知书上日期开始计算),乙方按本协议项下约定的股权
转让款按照甲方各自持有恒润调味品的股权比例将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汇入甲方
各自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3、股权变更登记
    自本协议生效后 10 日内,恒润调味品应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甲、乙双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工商变更登记要求的
文件并提交所需的资料和信息。
    4、违约责任
    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
切经济损失,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
解除本协议。
    5、生效条款
    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近日,恒润调味品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全资子公
司恒顺商场按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全资子公司恒顺商场持有恒润调味品 100%股权,恒
润调味品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