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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都航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3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员基本情况
   2019年10月,因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陈逢春先生任期已
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时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三名:黄亿红女士、宛虹
先生、曹春先生,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黄亿红女士
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19年1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暂缓实施新收入准
则的议案。
    (二)2019年3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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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18 年度内部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公司关于会计变更的议案。
   (三)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公司关于放弃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置
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
置换协议》的议案;
    3.关于批准本次资产置换相关会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五)2019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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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19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 2019 年聘用的审计单位。
该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准确反映了公司经营业绩,有效维护了
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所给予了公司很多中肯的管理建议,使公
司运作更加规范,同时提高了公司会计核算水平及财务管理能
力。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向董事会建议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
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

                             3/5
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
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审阅
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保持原有的审议意见,并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
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报告期内,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我们审议了公司经理层提
交的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通过询问公
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人员、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相关会议资料,以及对重大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我们认
为:
    (1)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照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
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
    (2)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和报表内容完整,
报表合并基础准确;
    (3)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
大错报、漏报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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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
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审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
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
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应尽职责。


                 审计委员:黄亿红   宛虹   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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