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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3-31  

                        公司代码:600316                                                 公司简称:洪都航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营运资金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
业务外包、筹融资管理、投资管理、并购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等 26 个业务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固定资产投资、营运资金管理、生产交付、质量控制、研究与开发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市公司相关合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公司合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
利润总额     度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并报表税前利润 5%,达到或超      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
             5%                         过 3%                            3%
             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公司合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
营业收入     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并报表营业收入 1%,达到或超      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1%                         过 0.5%                          0.5%
             影响水平达到或超过评价年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公司合 影响水平小于评价年度
资产总额     度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的     并报表总资产 0.5%,达到或超过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总 资 产
             0.5%                       0.3%                          0.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
            2、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内部控制评价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缺陷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被监管机构处罚较大的负面影响;
            8、企业出现无法量化的其他重大损失;
            9、对预算的重大偏离;
            10、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上限;
            11、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比如影响了盈亏结果;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2、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
重要缺陷
                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表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可能发生较大程度偏移。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资产损失        直接资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直接资产损失金额   直接资产损失金额<500 万元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
                失效、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严重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控流程,导致重
                大商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重大的;
                3、较大程度损害整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对企业文化、企业凝聚力产
重大缺陷
                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核心团队流失严重的;
                4、负面消息在整个业务领域(包括延伸至产业链)内流传,或者被全国性媒体及公众媒体
                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负面影响一直无法消除的;
                5、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比如“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1、公司民主决策程序不完善,导致出现一般性决策失误;
                2、违反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导致较大损失;
                3、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控流程,导致较大商
                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较大的;
重要缺陷
                4、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且对公司影响较大的;
                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7、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1.   固投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材料相关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
     2.   无固投项目形成的临时性资产管理(建账、移交、处置等)制度要求
     3.   未建立统一的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台账
     4.   江西长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未制定风控考核管理办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年度战略目标,公司根据财政
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及航空工业的要求,以制度和流程为基础在公司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本年度内公司运行平稳,各项财务数据及经营数据持续向好,风控工作有效,未出现因内控失效而导致
的直接经济损失。下一年度公司将重点以“风险内控合规管理相融合”为目标,探索推进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合规管理监督有机结合的统一管控机制,整合优化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以基本制度为统领,
各项具体操作规范为支撑的“1+N”内控制度体系,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及经营目标达成提供合理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纪瑞东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