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0-31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七届六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果蔬制品有限公司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认为此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闲置自有
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委托理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