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54 证券简称:*ST 敦种 编号:临 2020-027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诉金额:本次公告3起案件均处于立案阶段,公司近12个 月未披露的重要诉讼涉诉金额为113,648,453.23元,其中公司作为原 告方的涉诉金额为22,496,516.76元,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涉诉金额为 91,151,936.47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上述案件均尚未开庭 审理,且公司正在与起诉方积极商谈和解,为此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 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煌种业”或“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含 子公司)近 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 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113,648,453.23元。现将有关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序号 案件编号 原告 被告 受理机构 收到起诉或 诉讼类型 诉讼金额 进展情况 诉讼时间 (元) 1 甘 肃 省 吉 林 省 平 安 酒 泉 市 中 2020.4.15 合作经营合同 22,496,516.76 敦 煌 种 种业有限公 级人民法 纠纷 一审尚未开庭 业集团 司 院 股份有 限公司 2 (2020) 乌 鲁 木 1、敦煌种业 新 疆 乌 鲁 2020.6.24 买卖合同纠纷 41,584,721.27 一审尚未开庭 新 01 民 齐 陆 港 农业科技(上 木 齐 市 中 初 181 号 国 际 贸 海)有限公司 级 人 民 法 易 有 限 2、甘肃省敦煌 院 责 任 公 种业集团股份 司 有限公司 3 (2020) 沪 上海尚 1、敦煌种业 上 海 市 浦 2020.7.6 买卖合同纠纷 49,567,215.20 一审尚未开庭 0115 民 融供应 农业科技(上 东 新 区 人 初 39699 链管理 海)有限公司 民法院 号 有限公 2、甘肃省敦煌 司 种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二、主要诉讼的情况说明 (一)敦煌种业与吉林省平安种业有限公司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吉林省平安种业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20 年 4 月 10 日,敦煌种业以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为由向酒泉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按照双方《合作经营协 议》约定回购原告库存平安 169、平安 186、平安 998 玉米种子 139.3 万公斤,回购 2016—2017 年合作期间由原告垫资购买的平安系列产 品包装袋和包衣剂;如若不能回购,判令被告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1,272,000.00 元;(2)被告偿还《合作经营协议》履行期间向原告 支借的种衣剂、包装物、平安 998 玉米种子等物资款及资金共计人民 币 4,207,175.00 元,并承担因延期还款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547,341.76 元;(3)被告按照《合作经营协议》约定,将平安 169、 平安 186、平安 998 玉米杂交种品种相关权利无偿转让给原告;(4) 被告承担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 6,470,000元;(5)本案诉 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二)乌鲁木齐陆港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敦煌种业农业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乌鲁木齐陆港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1、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乌鲁木齐陆港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由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被告 1 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5,212,801.1 元;(2)被告 1 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拖欠货款违约金 5,281,920.17 元;(3)被告 1 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支 付原告因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 1,090,000 元,以上合计: 41,584,721.27 元;(4)被告 2 对被告 1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支付责 任;(4)因原告追索债权产生的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等有被告承 担。同时原告针对该诉讼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据 此出具了(2020)新 01 民初 1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冻结敦煌 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款 41,584,721.27 元或相应价值财产;(2)如上述款项查封不足, 也可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甘肃 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3)、案件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部分银行账 户已被冻结,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6 月已 陆续向乌鲁木齐陆港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 1,400 万元,买 卖合同双方正在协商剩余 21,212,801.10 元货款支付方式及逾期费 用的计算支付,并积极协商达成和解方案,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三)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1、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案为由向上海市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 1 向原告支付货款 43,376,294.20 元; 2)被告 1 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190,921 元,以上 1-2 项暂计为 49,567,215.2 元;(3)被告 2 对被告 1 前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情况 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尚融公司因自身原因提前停止合同执行,双 方即开始协商存量应付货款支付方案,受疫情影响未能有效沟通达成 一致,协商期间敦煌种业农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持续履行支付义 务,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目已累计支付 16,187,353 元,敦煌种业农 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尚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核对应付货 款金额为 22,542,617.20 元,合同双方目前已初步达成和解意向,正 在商讨确定全面和解方案,本案一审尚未开庭。 三、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均未开庭,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对本次公告诉讼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