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600354 证券简称:敦煌种业 编号:临 2022-021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6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将问询函内容全文公告如下: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
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种子及食品与贸易等,2021 年度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9.22 亿元,同比减少 3.36%,主营业务成本为 7.24
亿元,同比减少 11.63%,归母净利润为 0.09 亿元,同比减少 0.2 亿
元,实现扣非净利润-0.24 亿元,同比减少 1.21 亿元。其中,仅第四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4.81 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52%,同比增长
38.44%。报告期内,种子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47.49%,食品与贸易收入
同比减少 62.91%。请公司:(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说明种子业务收
入大幅增加,而食品与贸易收入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2)说明公司
主要业务收入的具体确认政策和依据;(3)根据公司各业务的市场变
化、自身产品等情况,说明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的原
因及合理性;(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与财务数据,说明公司营
业收入、成本与毛利率的变化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若否请说明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期末存货账面余额 3.44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0.42 亿元,计提比例 12.24%,较上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19.33%
显著下降。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减少 0.53 亿元,其中转回或转
销 0.6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存货构成、跌价准备计提政
策等,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大
额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商誉期末账面余额 839.87 万元,前期已计提
商誉减值准备 781.42 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 58.45 万元。公司未对
甘肃省敦煌种业果蔬制品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年报中关于商
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
键参数均未按要求充分披露。请公司按照年度报告披露要求,补充披
露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以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关键参数、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等,并说明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
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根据前期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购买理财产品未履行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前述事件发
生以来,公司在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以及当
前公司内控制度规范进展;(2)当前公司是否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
控管理机制,能否有效保障公司不再出现前述类似情形。请公司独立
董事就前述问题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
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
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是《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
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