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澜之家: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0-11-26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第四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第四次
董事会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董事候选人汤勇先生的简历、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有关情况,
未发现其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的情形,我们
认为该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汤勇先生为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汤勇先生的简历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汤
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汤勇先生已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次提名及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汤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与新增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子公司江阴海澜之家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东吴基金浩瀚 3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而存在向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日常交易,本次公司
聘任董事会秘书后,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与新增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惯例,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新增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金    剑                 沙   昳                   刘   刚



                                               2020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