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28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对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认真
研究及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
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的情况。
2、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的金额为零。
3、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
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金 剑
沙 昳
刘 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