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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第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未来三年股东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 年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 年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增强了公司利润分配透明度,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更好
的维护了股东权益。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2021-2023 年度)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股份回购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股份回购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该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
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金    剑
           沙   昳
           刘   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