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 2017-056 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
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七届一次董事会及七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 1-6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5,088,741.97 元。该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
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8 日